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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监理单位管理工作手册(试行)​

2018-07-13 15:22:21   审核人:审核人参数配置未打开

建设工程监理单位管理工作手册(试行)

 

为充分发挥工程监理在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的监督管理作用,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国家法律法规,更好地监督检查监理单位履行《工程监理委托合同》,有效控制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工程进度和造价管理,特制订本手册。

一、关于监理合同的管理

1.根据招标文件和监理合同内容的有关规定配备项目总监、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资料员、安全员以及电气、水暖、绿化等专业工程师,对监理人员到岗情况进行考勤。 

2.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保证服务工作正常进行。监理人员更换,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对于不称职监理人员,必须及时更换到位。  

3.监理人员在责任期内如果有重大失职,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合同要求和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4.监理人员应按时向业主提供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月报及现场各种报告资料等,主持召开工程例会,认真书写例会纪要,并于工程例会后两日内报业主审查后下发。 

5.监理人员不准向施工单位索取钱物,不准向施工单位报销任何消费票据,不得接受施工单位、供货商的吃请或接受回扣,一经发现,通知监理单位更换。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监理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损失大小金额,从监理款项中直接扣除,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6.监理人员要规范操作,不得故意刁难施工单位,现场验收不得拖延,工程资料应及时签认。

7.不准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和商务秘密,对建设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按合同有关规定执行。

二、关于监理人员的工作纪律

1.监理人员上下班、值班时间应遵守考勤制度,工作期间不得无故离岗、迟到、早退、酗酒,如有特殊情况应向甲方代表请假。 

2.监理人员应注意维护监理形象,遵守项目现场各项管理制度;不准相互推诿、无理拒绝或拖延本职工作;对现场存在的质量问题、安全隐患应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单。

3.监理人员应熟悉工程图纸及设计变更的相关内容,了解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4.各项报表填写内容符合要求。监理日志、月报填写内容齐全、真实、清晰、可追溯,本人审核的资料及填写的表格要签字齐全,数字准确。

三、关于监理人员对质量的控制

1.及时审核各专业施工方案,使之符合规范及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规定,并监督施工单位按批准的方案施工,发现问题应及时协调解决。

2.材料、设备、构配件等进场验收手续齐全,质量证明资料与实物核验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3.监理人员应清楚监理控制程序、工程质量控制标准,掌握工程现场情况及有关数据,满足工程施工中对各项工序、参数的理解和需求。

4.施工中存在质量问题,能够及时发现并进行处理的,要及时处理并复查,重大质量问题不得隐瞒并私自处理。

5.严格执行质量过程控制,在过程控制及工程验收时,按规定进行实测实量并做好记录。 

6.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过程检查、主动发现问题并敢于指出,对施工过程中明显违反施工规范、与图纸不符、有严重错误的问题,应及时指出,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7.按职责做好见证取样、监理抽检工作;监理人员在施工阶段实施监理时,应在施工现场对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跟班旁站监督。旁站监理范围为:桩间土方等开挖、地下室外墙隐检及土方回填、后浇带、桩头加贴防水、抗渗混凝土浇筑、其它(底板、墙、顶板)混凝土浇筑、地下室结构质量缺陷处理、主体结构框架节点钢筋、屋面防水、特殊工艺及其它按照规范要求的关键工序或部位。

8.监理单位应严格工序报验制度,对施工单位报验的工序,监理员应协同监理工程师首先检查施工方自检资料,齐全后再进行工序验收;凡关键部位或工序未履行签字验收程序不能进行下道施工。

四、关于监理人员对进度的控制

1.监理单位根据总进度计划,要求施工单位提出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季度、月度的具体计划安排,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其可行性并提出意见。

2.监理工程师审核施工方提交的形象进度和已完成工程量月报,对工程量增减变化的设计变更及工地洽商等内容执行情况进行核实,同时检查是否满足质量要求,如不合格不予签认并及时汇报业主。

3.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经常深入工地,了解承包人的工、料、机的投入情况,对进度计划滞后的工程提出分析意见,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并督促施工单位按工程进度完成。

4.对各种质量检验报告单、中间交工证书、中间计量表等符合要求的及时准确签证,杜绝漏签、错签、拖签;对承包人上报的资料的审核准确到位;计量方法、原则掌握严格、正确。

五、关于监理人员对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的管理  

1.项目监理部应定期组织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的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上报业主或建设行业主管部门。

2.做好日常安全监护及督促工作,所有人员应自觉遵守并严格执行安全文明管理制度,监理人员对发现下述情况,按照要求提出整改直至制止。 

1)施工单位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安全员缺岗或不到位;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台帐未及时建立并完善,未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或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2)施工现场成品、半成品及原材料未按规定堆放。

3)施工现场扬尘、撒土对周边居民区、公共场所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噪音。

4)发现施工现场高空抛物或从高处倾倒物体。

5)外墙脚手架未保持整洁、美观,发生破损,钢管、扣件、栏杆颜色标识不清楚,围墙及周边道路、工地出入口未保持清洁,绿化、广告、灯箱等发生破损未及时修复。

6)工程标牌未设置,或设置在不醒目位置,或发生破损未及时修复;高层建筑无明显的楼层标识牌。

7)施工现场消防设施未按要求配置的,施工脚手架未按规范搭设、报验不及时及未能满足安全防护要求的,现场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等未按要求佩带或配置的,拒不整改。 

8)现场出入口、通道口、楼梯口、井道口、预留洞口、临边洞口、基坑边缘等容易发生坠落的地方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临边防护未及时设置,现场塔吊、架桥机、吊车及其他施工机具未按要求配备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或超过质检期违规使用的。

9)施工现场用电设备、配电箱、开关箱未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未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系统,施工电缆随意拖拉,未架空或埋地,接头未保护,绝缘层有破损,现场用电设备漏电保护装置未按要求配置或失灵的。 

六、关于监理人员对工程造价的控制

1.监理应对实际完成工程量与计划完成情况进行比较分析,发现偏差的,应提出调整建议,并应在监理月报中向业主报告。

2.监理工程师应严格执行施工变更程序,认真核查变更内容、工程量和变更价格,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并提出初审意见。

七、其他有关说明

 本手册自发布之日起参照执行,由基建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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