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学院文件
嘉院基字〔201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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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嘉兴学院校园基本建设工程指挥部会议议事规则》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嘉兴学院校园基本建设工程指挥部会议议事规则》已经学校第10次校长办公会议审定,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嘉兴学院
2016年9月26日
嘉兴学院校园基本建设工程指挥部会议议事规则
为规范学校基本建设管理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和民主集中决策原则,,结合学校校园基本建设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原则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依法治校,坚持从学校实际出发,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方式,在集体议事的基础上,由总指挥集中各方面意见进行决策。如遇意见分歧比较大的情况,票决决定。会议拟定的须提交党委会议或者校长办公会议审定的事项,由指挥部办公室向党委会议或者校长办公会议提出。
二、议事范围
1.贯彻落实学校关于校园基本建设工作方面的重要决定。
2.研究讨论校园基本建设总体规划,重大问题的解决方案及大额建设资金安排建议,组织重大项目的论证等,提交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3.研究讨论校园基本建设中的工作目标、任务与计划、方案、措施,部署阶段性基建工作任务。
4.研究讨论校园基本建设中的重要事项,如校园规划设计方案、招标、工程重大变更、重大经费开支、甲方采购的物资及设备方案等。
5.审核100万以上工程项目的招标文件。
6.审核10万元以上公开招标的工程项目预算,并确定招标控制价(省财政厅已进行预算审核的除外)。
7.研究确定单次工程变更与签证联系单涉及金额在10万元以上(维修项目5万元以上)、30万元以内的变更。
8.研究讨论单次工程联系单涉及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重大变更,提出意见后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
9.研究其它部门认为需要指挥部会议商议的问题。
10.研究校园基本建设工程中急需解决的其他问题与事项。
三、议事程序
1.提出议题。议题由相关职能处室处务会议议定后,书面报总指挥审核并同意后提出。
2.准备材料。提交会议材料必须经科学论证,观点鲜明、目的明确、有理有据、实事求是,提出需要决策的选择方案。
3.提前通知。会议通知、会议议题和有关材料(电子稿)一般提前2个工作日发送至各成员手机和办公邮箱。
4.集体议事。会议先由有关职能部门(单位)介绍议题、初步意见和论证情况,然后对议题进行讨论。讨论问题应充分发扬民主。与会人员对议题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等明确意见。
5.做出决定。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由主持会议的总指挥做出决定。
6.形成纪要。会议须形成“校园基本建设工程指挥部会议纪要”。会议纪要以嘉兴学院名义印发,原则上由总指挥签发。按校务公开的要求,会议纪要应在规定范围内公开。
四、其他要求
1.会议组织。指挥部会议不定期召开。会议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召集,总指挥主持;指挥部成员参加会议。列席人员根据议题由会议主持人确定。
2.会议纪要。指挥部办公室主任负责起草会议纪要、征求各成员意见并最终定稿。会议纪要应及时归档。
3.特别程序。遇到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以及寒暑假期,来不及召开会议集体决定的,经总指挥同意后,可通过网络会议形式征求指挥部成员意见,在下一次指挥部会议上确认。
4.保密规定。指挥部会议讨论的重大事项,凡涉及商业机密、不宜公开的内容,要严格做好保密工作。
5.议定事项的落实和督查。指挥部会议决定的重大事项,由相关职能处室组织实施,主办部门(单位)牵头、有关部门(单位)密切配合。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负责督促检查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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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学院办公室 2016年9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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